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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育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多少?

时间:2022-04-16 09:26:32
作者: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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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什么是生育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多少?最近有不少人都很疑惑,经常向小编请教,今天,小编整理了一下这个问题,希望能给你解答。

  一、什么是生育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在妊娠和生育期间,由政府和社会提供医疗、生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生育津贴的社会保险,并对生育的工人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医疗保障,目前,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分为两大类,一是孕产妇福利;二是生育保健,2012年11月20日,人力资源部发布的《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意见》中规定,生育保险不再受户籍限制,单位不缴纳生育保险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png

  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连续1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为准,下同),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持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且已经完成就医确认,因紧急或紧急情况在本市外医疗机构生育,其生育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定点医院当年结算标准以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②在本市定点医院生育子女,累计参加医保一年,但尚未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7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③参保超过一年,且已经参保,非因急诊、抢救等原因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6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④在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生育子女,其生育医疗费用在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以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⑤参加过一年以上非因急诊、抢救等原因在本市非定点医院或市外医疗机构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当年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以上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50%的部分不予支付;

  ⑥生育保险累计不满一年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参保职工连续12个月内,生育保险基金按当年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以上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50%的部分不予支付;

  ⑦生育保险累计1年,因急诊、抢救在本市外医疗机构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其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本条规定,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

  以上是什么是生育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多少?的介绍,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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